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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为推动数据要素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重大应用、场景应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推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并公开征求意见。
《辽宁省“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推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下称《实施方案》)提出,
利用3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逐步融入医疗健康创新发展各环节,促进医疗健康数据的共享、流通和复用。到2026年底,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场景,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医院创建数据要素示范单位。 搭建医疗健康数据平台,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突出便民惠民应用,加强数据要素服务创新;数字要素赋能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深化产业转型,加强数据要素改革创新等四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
全文如下:
辽宁省“数据要素×医疗健康”推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推动数据要素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重大应用、场景应用,落实《辽宁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2024-2026)》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紧扣群众、基层的高频和急难愁盼事项,利用3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逐步融入医疗健康创新发展各环节,促进医疗健康数据的共享、流通和复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数字化思维,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基础底座逐步夯实,医疗健康领域数据要素实现互联互通,
智慧医院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场景,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医院创建数据要素示范单位,为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搭建医疗健康数据平台,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
1.构建医疗健康数据平台。以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疗领域智慧化管理平台为依托,以各类业务系统为基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服务、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健康管理等健康医疗基础数据和公共信息资源集聚整合,构建横向采集跨部门数据、纵向贯通各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机构的一体化医疗健康数据平台。
2.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应用。按照《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推动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医学人工智能及 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和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等在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机构贯标应用。
3.提升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完善医疗健康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和隐私保护机制,确保数据共享和交换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落实数据安全责任。推进数据加密、匿名化处理等技术的应用,保护患者隐私。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提高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立网络安全信息预警通报制度,推动等级备案保护、国产密码应用、信创应用适配和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突出便民惠民应用,加强数据要素服务创新。
4.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查询。基于国家标准规范和省、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符合医疗质控标准和个人授权同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省域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以市(县)为单位的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更好地记录和管理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各级通过查询服务和数据共享及开放应用,不断提升电子健康档案基础信息库数据质量,实现便民服务“一键直达”。
5.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信息标准规范,明确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形成检查检验项目等编码数据库。建立完善检查检验结果质量控制、授权访问等管理制度。以医联体、医共体为依托,强化医疗机构数据治理,实现检查检验标准化、同质化。到2026年底,实现省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6.提升医疗保险结算便捷度。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势,依托医保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移动支付等技术,构建以医保码为媒介的医保移动支付服务体系,为参保群众提供“在线挂号、精准问诊、线上购药、医保结算、配送到家”服务,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医保结算便捷度。
7.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辽宁省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系统的功能应用,为全省居民提供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提升居民看病就医的便捷度和就医感受,丰富拓展数据要素×医疗健康典型应用场景。2025年底,省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与辽宁省商业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系统对接,开展商业保险就医费用报销快赔和直赔服务。
(三)数字要素赋能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
8.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医院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医疗数据统一管理应用,开展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升级行动。全面推行预约检查、诊间结算、床旁出入院、多学科会诊等创新服务举措,持续优化医院的管理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深化人工智能、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数据要素场景创新应用。
9.推进中医药智慧化建设。强化中医医疗机构数据基础建设,推动中医药业务和管理数据自动化采集、智能化治理和数据分析挖掘应用,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医疗数据,支撑对中医医疗质量、机构运行情况、绩效管理、科研管理、职称评审等考核评估工作。发展线上问诊、即时结算、养生宣教、健康管理等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以数据驱动助力中医药临床研究、数字疗效研究、智能药物筛选、中药新药研发等。
10.有序释放医疗健康数据价值。鼓励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数字医疗服务模式,推动诊疗服务全流程多源数据采集和融合治理,为辅助临床医生诊断和治疗提供数据资源。推动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内部数据共享复用,实现临床、科研、教学、个人健康管理档案等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利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智慧医院、智慧医联体、智慧医共体等。
(四)深化产业转型,加强数据要素改革创新。
11.分类分级完善数字资源。严格落实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从数据对象类型、数据管理方式、应用领域等维度开展分类分级管理。按照《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高质量编制医疗健康公共数据目录,将公共数据汇聚到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共享。
12.强化数据要素市场化培育。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和行业治理,以促进数据合规开放共享应用为主线,以提升群众获得感、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目标,丰富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积极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
三、组织保障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全省数字要素×医疗健康创新推动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联合创新、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建立数字要素×医疗健康创新推动工作评价考核制度,与项目审批、医院等级评审、资金保障等挂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数字要素×医疗健康创新推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工作基础,搭建数字要素×医疗健康创新应用等交流渠道,动员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参与,统筹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各市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政策。